行政執法是指法定的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在實現國家行政職能過程中,依照法定程序實施行政法律規範,以維護國家利益、服務社會的行政行為。行政執法包括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確認和行政裁決。
法律客觀性:
《行政處罰法》第四條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相當。對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規定必須公布;未經公布的,不得作為行政處罰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