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臟話是違法的。罵人如果侵犯了別人的名譽,是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還可以構成犯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將構成侮辱罪。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公共場所聚眾鬥毆或者犯前款罪,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