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選調生的人員必須符合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的資格條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政治素質好,有政治使命感和遠大抱負,服從組織分配;
2、* * * *黨員(包括預備黨員);
3.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
4.學習成績優秀。在校期間獲得院系及以上獎勵或擔任班級及以上學生幹部;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年齡18以上25周歲以下,碩士、博士研究生年齡放寬至30周歲以下;
7.具備擬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公務員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不得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