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人格權受法律保護。打罵別人肯定是違法的,但只是嚴重程度的問題。如果傷害很小或者沒有,不構成觸犯刑法的條件,對方也沒有主動追究,那麽壹般只是道德約束,不需要法律強制管理;如果對對方的損害(包括身心損害)很大,那麽對方可以要求有關部門處理,也可以由公訴機關主動追究責任。綜上所述,學生只要打罵老師,壹般不會違法,老師也不會主動調查。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應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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