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因疾病或其他原因需要休學的。學生或家長申請,班主任核實後,學校填寫休學證明,教育局簽署意見並加蓋學籍專用章。
法律依據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九條規定,學校應當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審查,發現不符或違規的,取消入學資格。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2021修正):第壹章總則第壹條為了發展教育事業,提高全民族素質,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延伸擴展
學生因身體狀況申請休學應如何辦理?學生因身體狀況需要休學的,需要按照學校規定的程序提出申請並辦理休學手續。休學期間,學生應及時與學校保持聯系,了解休學期間的相關規定和要求。休學期滿後,學生需按學校要求辦理復學手續,以便順利返校繼續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