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九條確定具體賠償數額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壹)醫療事故等級;
(二)醫療過失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
(三)醫療事故損害後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的關系。
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