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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代表法律認可,養父還是生父?

法律分析:養父母與養子女的關系適用於親生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但前提是收養關系合法。養父母與子女的關系壹旦建立,親生父母與子女的關系就自動解除。此時將沒有繼承親生父母財產的權利,也沒有贍養親生父母的義務。也就是說,養子女不能同時繼承養父母和生父母的財產,收養關系也可以解除。解除後,被收養人未滿18周歲的,自動恢復生父母子女關系。被收養人超過18周歲的,要征求被收養人的意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壹十壹條,養父母與養子女的權利義務關系,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適用本法關於父母與養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父母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建立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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