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明確要求,“工業生產企業應當采取密閉、圍擋、覆蓋、清掃、灑水等措施,減少內部物料儲存、輸送、裝卸過程中產生的粉塵和氣態汙染物的排放。”
2、2013國務院印發《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65 438+03]37號),第壹條第二款明確指出“深化面源汙染控制。大煤堆、料堆應封閉存放或建設防風抑塵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