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相關條款規定,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自始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應恢復到合同訂立前的狀態。因本合同而獲得的財產應予以返還。無法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賠償。有過錯的壹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合同部分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爭議解決的條款仍然有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認定無效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無法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賠償。有過錯的壹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承擔各自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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