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條婦女與配偶有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夫妻財產的平等權利,不受雙方收入的影響。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女方承擔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男方工作等義務較多的,有權在離婚時要求男方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