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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解釋方法的不同,法律解釋可以分為

中國的法律解釋可分為正式解釋和非正式解釋。

所謂形式解釋,通常也稱法定解釋,是指特定國家機關、官員或其他有權解釋法律的人所作出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回答和解釋。又稱解釋權。形式解釋分為立法解釋、司法解釋和行政解釋。

非正式解釋是指機關、團體、組織或個人在沒有法律明確授權的情況下,對法律做出的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解釋。通常分為兩種:第壹種是理論解釋。指學者或其他個人和組織對法律條文做出的學術性、常識性解釋。在沒有正式法律淵源的情況下,學術解釋也可以視為非正式法律淵源。二是任意解讀。它是指當事人、代理人和公民個人在日常生活的司法活動中對法律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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