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徇私枉法罪】枉法裁判,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使明知自己無罪的人被追訴,故意包庇明知自己有罪的人不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舉報。
如果是針對普通公民,可以包庇、包庇犯罪。窩藏、包庇罪,是指為明知是犯罪的人提供藏身之地或者財物,幫助其逃跑或者虛假證明其正在窩藏的行為。本罪可選,包括窩藏罪和窩藏罪。包庇犯罪只能通過行為手段實施,單純不提供證言、沈默或者不出庭作證的行為不屬於“制作假證包庇他人”的行為,不構成包庇犯罪。審判時作偽證可能構成偽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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