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結婚為目的騙取錢財的立案標準為3000元以上。騙取的財物是壹方當事人的婚前財產或者與被害人有關的其他人的財產,在婚姻關系確立後不屬於“夫妻”的同壹財產,認定為詐騙。以結婚取得財物為目的,以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大量財物的行為,可以參照壹般詐騙罪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