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是指行為雖然客觀上造成了損害,但不是由於行為人的故意或者過失造成的,而是由於不可預見的原因造成的。事故的特征有:(1)行為客觀上造成了損害結果;(2)行為人主觀上對自己的行為造成的損害結果既無故意也無過錯;(三)損害結果是由於不可抗拒或者不可預見的原因造成的。“未預見”是指行為人當時沒有預見到自己行為的損害結果,根據自己當時的實際能力和具體條件,完全不能預見該行為。對於事故,雖然行為人的行為造成了損害,但行為人主觀上既無故意,也無過失。因此,根據主客體壹體的刑事責任原則的要求,法律不認為是犯罪。
法律客觀性:
《刑法》第十六條規定,行為雖然客觀上造成了損害,但不是故意或者過失造成的,而是由於不可抗拒的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造成的,不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