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第八條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預防的責任主體。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備案和監控制度,逐步建立和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安全監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將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納入重點行業安全專項整治,落實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