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在正常經營過程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服務等業務而應向采購單位收取的款項,包括應由采購單位或勞務接受單位承擔的稅費,以及采購方支付的各種運雜費,是隨著企業的銷售行為而形成的債權。
所以應收賬款,從法律上來說,不是債權人,也不是債務人,只是對應該收的錢的統稱。在應收賬款法律關系中,債權人是享有貨款的壹方,債務人是向對方支付應收賬款的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