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權利法案》是中衛縣在英國資產階級革命中制定的法律文件,具有憲法性質,但《獨立宣言》和《人權宣言》是沒有的。
2.《人權宣言》是資產階級反封建鬥爭的綱領性文件,具有壹定的進步性和局限性。
3.《獨立宣言》反映的是殖民地人民反抗殖民統治者的利益,但後兩者代表的是封建農民階級和資產階級對民主平等的渴望和對封建統治的反抗。
4.與《權利法案》和《人權宣言》相比,《獨立宣言》體現了人民的權利和自由、平等、民主的要求。
5.《人權宣言》和《權利法案》所包含的資產階級統治意誌是片面的,《獨立宣言》是美國提出的更合理的綱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