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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營養補充劑的差異。

膳食補充劑的法律差異

膳食補充劑在中國不是法律定義,在美國是法律概念。

內涵差異

膳食補充劑是壹個橫跨中國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的產品集。美國的“膳食補充劑”是區別於普通食品和藥品的第三類產品。

原材料差異

我國膳食補充劑的原料必須是人體必需營養素或具有相對明確構效關系的生物活性物質;美國的膳食補充劑沒有這樣的定義。

客觀差異

中國的膳食補充劑的目的是“提高健康水平,降低疾病風險”,而美國的膳食補充劑的目的是補充膳食成分。

索賠差額

在中國,膳食補充劑可以宣稱“輔助降血脂功能”和“祛黃褐斑功能”,因為它們具有保健食品的地位,而美國的膳食補充劑不能這麽宣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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