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行政處罰辦法》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回避:
(壹)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近親屬;(二)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或者是近親屬的;(三)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的其他回避情形。
符合回避條件的,辦案人員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有權申請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