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行為在修改後的民法典中是被禁止的,並且不允許配偶與他人同居,可見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在新的法律責任壹章中,有相應的規定,即配偶與他人共同生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並明確規定賠償責任,即無過錯方可要求對方賠償損失。重婚需要承擔民事和刑事責任。民法典補充這壹規定很有意義,對遏制日益增多的包養情婦現象起到了作用。
法律客觀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