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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與他人同居多久?

法律分析:(1)有配偶的人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實際共同生活;

(2)有配偶者雖未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但視為夫妻,共同生活三個月以上;

(3)有配偶者雖未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但有相對穩定的同居關系並有子女;

(4)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不相稱,但有穩定的同居關系,並在相對固定的住所居住6個月以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者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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