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個很簡單的例子。
壹個孩子,因為家裏窮,父母臥病在床。因為饑餓,他不得不去面包店偷了壹條面包。結果面包店的店員當場抓住了他。酒保決定把孩子交給警方。按照法律規定偷竊會被刑事拘留。可是,孩子的父母臥病在床,飽受病痛的折磨,還餓著肚子,等著孩子給他們送飯。
這個時候法律有什麽用?把孩子關起來,然後看著孩子的父母因為沒人照顧而痛苦的死在床上?法律允許把孩子關起來。但並不接近人情。
我認為拘留兒童是人道的。然後,警察派人去照顧孩子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