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是:股東達到法定人數,即少於50人;有全體股東按照章程規定認繳的出資額;股東* * *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稱並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有壹個公司住所。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股東人數符合法定人數;(二)有全體股東按照公司章程所認繳的出資額;(3)股東* * *同意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五)有公司住所。第二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