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因疫情停課申報審批程序:同壹班級發生聚集性疫情時,由當地縣級疾控機構先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核實;經調查確認的,由縣級疾控中心向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疫情影響停課按停課標準處理;由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決定,並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
(2)全校停課申報審批程序:全校發生聚集性疫情時,當地縣級疾控機構首先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核實;經調查確認的,由縣級疾控中心向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按照停課標準對全校停課的建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後報同級人民政府決定,並報上壹級人民政府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