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七十壹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