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城管的主要執法範圍是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市政管理、環境管理、交通管理、應急管理和城市規劃實施、水務管理、食品藥品監管等方面的行政處罰權。具體實施範圍包括: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等各項工作。部分工作在公共空間秩序管理、違法建設管理、環境保護管理、交通管理、應急管理等方面。,由市、縣政府依法確定,與城市管理密切相關,需要納入統壹管理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七十條,業主對營業用房等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 * *部分進行共同管理。
上一篇:定金可以退嗎?下一篇:在壹個社會的生活中,在我們自己的生活中,總有那麽壹個時刻,法律變得過時了,應該被放在壹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