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房屋所有權證上只能寫壹個人的名字。中國房產證上的名字沒有數量限制。婚姻存續期間,夫妻壹方購房,如果雙方沒有明確約定或者有有力證據證明購房款全部由個人出資的,即使房產證上只寫了配偶壹方的名字或者只登記在配偶壹方名下,也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雙方所有: (壹)工資、獎金、勞動報酬;(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三)知識產權收入;(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