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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和“可以”在法律上有什麽區別?例如,該法規定,已滿14歲但未滿18歲的人犯罪,應處以

區別很大,“應該”是無條件的,“可以”不是無條件的。

比如,法律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這裏的意思是,懲罰必須減輕或減輕。如果改成“是”,會變輕或變輕,也可能不會變輕或變輕,這樣就有了操作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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