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把身份證號和指紋留在派出所算不算犯罪記錄?

把身份證號和指紋留在派出所算不算犯罪記錄?

犯罪記錄:壹般指壹個人過去的違法或犯罪行為記錄。又稱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壹般指犯罪記錄的檔案記錄,犯罪檔案壹般存放在公安部門保存。

公安機關指的是壹個人過去犯罪或者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記錄”)是個人的犯罪記錄,存放在地方或國家檔案館,是自然人的歷史替代表現。

前科主要是指個人的犯罪記錄,也就是檢察院向法院提出刑事判決書的那種。即使法院宣判的民事訴訟案件不是個人記錄,壹般的行政處罰如罰款、撤銷某些文件也不是個人記錄。

這種在派出所留下個人確認信息,更不重要。只是壹些事件的記錄過程。別太擔心,清算人會自己清理的。

  • 上一篇:打第三個罪犯不違法。
  • 下一篇:如何在130車上改裝壹臺汽車起重機?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