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執法的主體是行政機關及其公職人員。行政機關在執行任務和行使權力時,總是以法律為依據,其行為總是受法律支配。行政機關是執法的主體。雖然社會上的其他組織也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從事執法工作,但他們並不是執法的主體,而是執法的助手和工具。行政執法的目的是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公眾利益,保證法律的有效公正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