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可以控制自己,按照自己的自由意誌行事,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自己做決定,沒有限制或約束。
作為壹種權利,自由等同於自由,即公民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對自己的意誌活動享有不受限制的權利。
2.哲學意義上的自由。
哲學上所謂的自由,是指正確認識自然的必然性和對客觀世界的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