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六百六十二條規定,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應當在義務範圍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贈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不保證沒有瑕疵,給受贈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