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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申報表的事實和理由怎麽寫

法律分析:債權登記的事實和原因需要包括形成時間、過程、這段時間以來的催款情況、債務人的反應以及現在債權的實際金額,然後債權人承諾對債權的真實性負責。最後簽上公司全稱並加蓋公章,最後的年、月、日。然後將歷年債權明細賬復印壹份並加蓋公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轉讓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條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該從權利專屬於債權人的除外。受讓人取得從屬權利不受從屬權利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或轉移占有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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