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債權可以轉讓給第三人。債權人轉讓部分或者全部債權的,必須通知債務人,否則轉讓對債務人無效,轉讓的債權不屬於根據債權性質不能轉讓的債權、根據當事人約定不能轉讓的債權或者根據發行條例不能轉讓的債權。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 * *債權人轉讓其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 * *債權人可以將其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 (壹)根據債權的性質,不得轉讓;(二)根據當事人的約定不得轉讓;(三)依法不得轉讓。當事人約定非貨幣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該款債權不可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