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出軌財產的分配視具體情況而定。法律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屬於婚姻關系中的過錯方,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具體補償的金額和方式也可以由雙方協商。如果協商不成,他們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男方出軌不是過錯,對方不能要求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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