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民法通則》第七章第壹百三十七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自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在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
解決方案:
1),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他現在確實無力償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他的財產。
您沒有約定還款時間。
沒有約定還款時間的,可以隨時主張還款,時效為自主張還款之時起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