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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會議紀要的格式

法律分析:會議紀要通常由標題、正文、主送方和抄送單位組成。標題有兩種,壹種是會議名稱加紀要;二是召開會議的機關增加了內容和紀要。會議紀要的正文壹般由兩部分組成。(1)會議概述。主要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名稱、主持人、參加人員和基本議程。(二)會議精神和議定事項。常務會議、辦公會議、日常工作會議紀要壹般包括會議內容、議定事項,有的還可以概述議定事項的意義。工作會議、專業會議、座談會的紀要往往包含經驗、做法、意見、措施和對今後工作的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八十五條* * *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國家權力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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