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
(2)法院受理。
(3)申請復議。
(四)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
(5)采取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壹條。在執行過程中,需要辦理產權證過戶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關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