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屋租賃合同模板仍存在法律風險。租房時,應在合同中明確出租人是房屋的主人,而不是二手房東。同時,應在租賃合同中明確出租房屋的具體用途。租賃期間改變房屋用途時,應當征得出租人同意,並明確約定房屋交付日期和付款方式。承租人應按合同使用和保護房屋,但不包括修繕房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條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向承租人交付租賃物,並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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