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主要有兩個學派,強調法治和道德感化的作用,主張德治和輔刑。
融合儒法:儒法與外國法
原因:隨著國家的出現,應運而生。
治理國家,拉平統治階級治理國家的需要。
復雜的社會關系和穩定社會秩序的需要。
有壹定的經濟基礎。
文化水平的發展為法律的產生奠定了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