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際法學界和國際法教育界對國際法的概念有兩種理解。
首先是廣義的理解,這是教育部劃分學科的基礎。國際法主要學科包括三個學科: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和國際經濟法。
二是狹義理解,即傳統理解,國際法=國際公法,
國際法、國際私法和國際經濟法都是獨立的學科,如傳統經典教材、奧本海姆的《國際法》,以及我國國際法鼻祖周玉生先生的教材都以國際法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