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上第壹部民法典是國民黨政府於1929-1931年頒布的《中華民國民法典》。這個法典在國民黨統治區實行了二十年。1949年,中國* * *產黨發布文告,廢除了包括《民法典》在內的國民黨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這部法典後來只在中國臺灣省實施。《中華民國民法典》是中國歷史上第壹部頒布實施的民法典。南京國民政府時期,以憲法、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和法制編纂法為主要內容的六法體系的形成,標誌著中國在當時西方先進法律文化、法律資源的移植和本土化方面取得了顯著成就,標誌著中國近代法學理論指導下具有近代特色的法律體系的成長和確立。始於清末的中國法制現代化進程初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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