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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韓漁業協定的制定過程

1982 12 10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有關規定,中韓雙方在對方海域專屬經濟區劃界完成前,就漁業問題進行了非正式劃界臨時安排。

在1990之前,中國不同意某些國家設定的沿海經濟區或大陸架界限。按照歷史上的國際慣例,只要是在公海,各國都可以入內捕魚。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生效後,專屬經濟區“占領”了許多原本屬於公海的區域。

2000年加入WTO協議後,中韓簽署了《中韓漁業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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