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950年4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召開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草案)》。4月30日,毛主席發布命令,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1年5月1日起施行。這是新中國成立後制定的第壹部法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60條。本法自2021 1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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