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115條,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1960 2月11國務院批準、交通部發布的《機動車管理辦法》,1988 3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道路交通管理條例》,191 9月22日國務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