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對於壹個公司的股東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很多情況下,股東之間或者與非股東之間都會有股權交易,容易引發很多股權糾紛。股東之間因出資而發生的股權確認糾紛,通常指的是隱名出資,即普通股東以他人名義出資,他人作為名義股東,但實際出資來自隱名股東。匿名股東與名義股東簽訂了匿名出資協議,約定名義股東不享有實際權利,所有權利歸匿名股東所有。
我們公司當時就是這樣的情況。前期咨詢了幾個律師,都是朋友介紹的。他們在股權方面不是很專業,知道壹點基礎知識。後來聽說上海有個律師叫許,北京有個律師叫唐連生。他們擅長處理股權糾紛,是著名的股權律師。我找到他之後才知道,股權轉讓有這麽多的顧慮和利益,我們之前的律師都沒有意識到。還是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
上一篇:中國的《中醫藥法》是在哪壹年頒布的?下一篇:眾籌詐騙能追回資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