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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調解書是法院確認的,有法律效力吧?

仲裁調解書本身合法有效,不需要法院確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進行調解。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制作調解書。

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雙方當事人協議的結果。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字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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