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簡稱“交強險”,是中國保險公司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情況推出的壹種針對機動車的車輛保險。2006年7月1日正式實施,2007年7月1日根據配套措施最終確立正式實施。
根據《交強險條例》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辦理交強險。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按照規定辦理交強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扣留該機動車,通知其按照規定辦理保險,並處以應繳保險費兩倍的罰款。
壹般壹年買壹次。可以在當年保險到期前壹個月購買保險。提示:必須繳納強制保險。如果不交錢,車輛將作為違法車輛處罰,不交強險不能去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