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空置房,物業費還是應該由業主繳納,但如果是開發商未交付業主使用的空置房,物業費應該由開發商承擔。同時,我國物業費的收取有壹定的標準,物業不得收取超出規定的費用,否則將受到相關法律的處罰。如果物業已經出售並交付給業主,業主是支付服務費的義務人。物業交付後,由買受人承擔,業主物業費自交付之日起計算,入住後全額收取。對業主入住後長期(連續六個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業,以及入住後長期未使用的空置物業,業主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備案,按規定或約定的服務費標準的70%繳納空置物業管理費,或按省、市、縣有關部門關於空置房屋減免的規定收取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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