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卡裏的錢是不能取出來的,只能在定點醫院、定點藥店就醫、購藥。但以下三種情況,醫保卡裏的錢可以提現使用:1。醫保卡使用終止:參保人死亡的,親屬可憑死亡證明辦理退保手續;2.被保險人遷移:憑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辦理退保手續;3.異地轉移:本地參保後,醫保賬戶余額可轉入新賬戶。醫保卡裏的錢不能提現。只能作為妳的醫藥費放進去。但是每年都有固定的使用量和報銷的藥物範圍。具體可以咨詢社保局。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